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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1-30 12:33:21 主题:我公司参与法院部门的拍卖活动,购入一处房屋及土地,法院对资产所有人出具了判决书,并对我公司开具了
“人民法院当事人缴款收据”(财政票据专用章),但是法院不能提供销售发票。请帮忙解决如下问题,付费也行:1、我公司能否凭借法院部门提供的判决书及缴款收据作为资产入账依据?2、如果不能,法院或资产所有人应提供什么票据?
John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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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因此,你公司不能凭法院提供的判决书及缴款收据作为资产入帐依据。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因此,资产所有人应提供普通发票,并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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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2-10 13:12:01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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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2-20 13:18:52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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