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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1-30 12:33:21 主题:我公司系外商投资企业,每年根据合同向外方股东支付技术提成费,请问技术提成费可否在所得税前列支,还是作纳税调整?
每年根据合同向外方股东支付管理费,请问该管理费可否在所得税前列支,还是应该作纳税调整?
每年根据合同向外方股东支付认证费,请问该认证费可否在所得税前列支,还是应该作纳税调整?

John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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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每年根据合同向外方股东支付技术提成费,如果有明确的合同和技术提成算法,在征得税务局同意后,无论是否取得发票,均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外商投资企业每年根据合同向外方股东支付管理费,无论有无发票,只有在税务局批准后才能税前列支,一般不批准,因此需要做纳税调整;外商投资企业每年根据合同向外方股东支付的认证费,可以比照技术提成费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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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2-10 13:12:01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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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2-20 13:18:52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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